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政办〔2005〕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七日
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确保国际合作和交流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艾滋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和交流应以医疗卫生单位为主体,鼓励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及相关组织积极参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是指以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政策为主要目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指导,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为中方执行单位,通过政府、非政府组织间合作为主要渠道开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主要方式:
(一)经济和物资援助
外国政府、国际非政府组织或基金会为支持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资金和物资,包括在境内外购置艾滋病防治所需设备装备,主要用于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改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医疗生活环境以及培训防治人员等。
(二)合办机构
合作各方共同出人员、资金、设备,举办艾滋病防治培训、宣传教育、关怀和研究机构等。由多国合作或国际组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合作举办的艾滋病预防、临床等长期或短期机构,如培训、研究机构等均属此类。
(三)合作研究与联合调查
合作研究指由两国或两国以上的艾滋病防治科技人员,为共同商定的研究目标,通过统一计划和组织,以共同工作、分工协作等形式进行的研究项目。包括艾滋病基础研究、防治应用研究等。
联合调查指由两国或两国以上的艾滋病防治科技人员为了解艾滋病流行、防治规律共同开展的艾滋病流行病学、分子生物学等各种形式的调查等。
(四)其他
信息交流和实物交换等。
第二章立项与备案
第五条开展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当地国民经济、卫生事业及艾滋病防治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国际合作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我省对外合作交流有关政策,不损害国家安全;
(二)项目单位具备承担开展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的条件和能力;
(三)有合作资金保障,外方对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含合作物资价值折算)一般在10万美元以上;
(四)有明确的国外对口合作单位或组织。
第六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必须进行立项和备案审查。
第七条项目单位申报立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或相关部门的项目申请书等材料;
(二)项目单位与国际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草案(中、外文本)。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报省卫生厅审查。
省卫生厅自收到项目申报申请后3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申报单位。
第九条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后,填写《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连同合作协议文本一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项目单位应在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已经确定的项目计划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项目执行年度及时向省卫生厅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合作项目进展、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及下一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变更项目主要内容,应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活动结束后,项目单位应对项目完成情况、取得成果、存在问题等及时总结,并在项目结束60日内书面报省卫生厅。
第十三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的宏观管理和统一协调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单位或有关组织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包括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筹集或配套经费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对国际合作协议中需要交换的信息资料,应报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后,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要求进行对外交流。涉及疫情数据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如涉及人体基因组、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基因组以及有关生物、血液、细胞、重组DNA构件体等人类或艾滋病遗传资料及相关信息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要严格按照科技部、卫生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逐级申请报批。
第十六条由国际组织资助的项目,涉及境外机构联合开展社会调查、统计的,应按照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限定调查、统计的内容、范围、规模和结果的使用,不得接受任何不合理的或与项目无关的附加条件,原则上不允许境外机构和人员直接参与国内调查。凡涉及我国敏感问题及国家秘密问题的联合调查和统计,一律不得擅自开展。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颁布之前我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开展的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要按照本办法加以规范,纳入管理,并在本办法颁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卫生厅备案。省卫生厅应及时向省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和外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全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批准、实施和经费使用等情况。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申报书(略)
附件2:安徽省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项目备案表(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2年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省政府对截至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现行省政府规章共269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对其中的59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附件: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省政府决定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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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规章名称 │ 发布机关及日期 │ 说 明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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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加强外汇兑换券管理│1982年2月21日河南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 │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批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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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统计报表管理暂行│1982年3月5日河南省│被1992年4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2 │办法 │人民政府批转 │政文[1992]73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
│ │ │ │南省统计报表管理办法》明令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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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省临时工管理暂行办│1982年4月21日河南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 │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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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暂行│1984年3月20日河南 │被1989年1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 │
│4 │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 │ │布 │》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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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河南省发展食品工业若干│1985年2月26日河南 │适应当时情况的规定,自行失效。 │
│ │政策的补充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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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行政│1985年3月14日河南 │被1993年1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
│6 │人员试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1993]1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南省 │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
│ │ │ │办法》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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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1985年4月2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3年国务院国发[1993]│
│7 │定收支、上交递增、补助│人民政府发布 │85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
│ │递减、分级包干”的财政│ │理体制的决定》不相适应。 │
│ │管理体制的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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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1985年7月24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大 │
│8 │督管理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布 │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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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1985年8月20日河南 │被1996年2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9 │试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第25号发布的《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
│ │ │发 │管理规定》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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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职工伤亡事故处理│1985年11月9日河南 │被1994年1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10│结案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8号发布的《河南省〈企业职工伤 │
│ │ │ │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实施办法》│
│ │ │ │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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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工│1985年12月23日河南│被1995年11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11│作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20号发布的《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
│ │ │ │工作办法》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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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河南省公路建设债券发行│1986年4月3日河南省│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办法 │人民政府批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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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1986年5月12日河南 │被2000年7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13│实施细则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57号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
│ │ │ │办法》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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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1986年5月19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联合的补充意见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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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国营企业职工待│1986年11月20日河南│被1996年7月27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
│15│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
│ │则(试行) │ │河南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 │ │ │。 │
├─┼───────────┼─────────┼────────────────┤
│ │河南省《国营企业实行劳│1986年11月20日河南│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
│ │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细则│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试行) │ │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 │
│16│ │ │布的《失业保险条例》、1997年7月 │
│ │ │ │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
│ │ │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不相│
│ │ │ │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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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国营企业辞退违│1986年11月20日河南│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
│17│纪职工暂行规定》实施细│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则(试行) │ │劳动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 │
│ │ │ │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等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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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优惠│1987年2月26日河南 │主要内容被1994年6月23日省八届人 │
│18│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
│ │ │ │鼓励外商投资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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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市场产品质量监督│1987年3月2日河南省│主要内容被1993年10月22日省八届人│
│19│检验管理暂行办法 │人民政府发布 │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
│ │ │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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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1987年6月30日河南 │被2001年9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 │
│20│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植物│
│ │ │ │检疫条例》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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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水土保持工作条例│1987年7月1日河南省│被1993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
│21│实施细则 │人民政府发布 │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实施〈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明│
│ │ │ │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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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城乡个体工商业户│1987年8月12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
│ │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人民政府发布 │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公布的《全国人│
│22│ │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 │ │》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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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1987年12月17日河南│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改革的若干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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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河南省征收电力建设资金│1988年1月24日河南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 │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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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1988年5月23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改革的若干补充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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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广播电视设施保│1988年8月30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2000年11月5日国务院令 │
│26│护条例》实施细则 │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295号公布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
│ │ │ │条例》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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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1989年3月27日河南 │被1993年12月21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27│办法(试行) │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2日│
│ │ │ │公布施行的《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
│ │ │ │理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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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1989年4月25日河南 │被1996年11月30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28│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 │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7年1 │
│ │ │发布 │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预算外资金 │
│ │ │ │管理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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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1989年6月29日河南 │被1997年8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29│规定 │省人民政府发布 │政[1997]50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南│
│ │ │ │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代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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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家畜家禽防疫条│1989年8月31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7年7月3日全国人大常│
│30│例》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发布 │动物防疫法》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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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1989年9月8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
│ │人事管理规定 │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布 │劳动法》、2001年3月15日全国人大 │
│31│ │ │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 │ │ │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7月22日 │
│ │ │ │国务院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 │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
│ │ │ │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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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医务人员个体开业│1989年9月20日河南 │被1997年8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32│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 │政[1997]44号文件批准发布的《河南│
│ │ │发布 │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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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定│1989年9月27日河南 │被1999年5月30日河南省九届人大常 │
│33│ │省人民政府发布 │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统计│
│ │ │ │管理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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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财│1990年3月4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 │
│34│产保险办法 │人民政府令第10号发│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布 │国保险法》不相适应。 │
├─┼───────────┼─────────┼────────────────┤
│ │河南省有价证券转让市场│1990年3月4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大 │
│ │管理暂行办法 │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 │ │布 │人民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全国 │
│35│ │ │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
│ │ │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8年7月13 │
│ │ │ │日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
│ │ │ │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不相适│
│ │ │ │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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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1990年4月6日河南省│主要内容与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 │
│36│行条例》实施细则 │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发│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布 │国节约能源法》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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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1990年5月29日河南 │适应当时情况的规定,自行失效。 │
│37│区管理规定 │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 │
│ │ │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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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邮电通信管理办法│1990年6月19日河南 │被1995年4月17日河南省八届人大常 │
│38│ │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通│
│ │ │发布 │信管理条例》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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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1991年2月25日河南 │被2001年9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39│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第61号发布的《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
│ │ │发布 │生育管理办法》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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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1991年4月30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40│出口创汇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 │
│ │ │1]31号文件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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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外汇│1991年4月30日河南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41│管理的若干规定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 │
│ │ │1]32号文件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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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鼓励现有企业利用│1991年5月21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 │
│ │外资进行技术改造优惠暂│省人民政府豫政[199│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
│ │行办法 │1]51号文件发布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
│42│ │ │9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
│ │ │ │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
│ │ │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殖税、消费│
│ │ │ │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 │ │ │等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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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1991年5月21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
│ │暂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常委会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1]52号文件发布 │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
│43│ │ │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1年3月 │
│ │ │ │15日全国人大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
│ │ │ │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不│
│ │ │ │相适应。 │
├─┼───────────┼─────────┼────────────────┤
│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1991年6月28日河南 │被2000年12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
│44│细则 │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第58号发布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 │ │发布 │实施细则》明令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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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劳务市场管理暂行│1991年8月8日河南省│被1995年12月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
│45│办法 │人民政府豫政[1991]│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河南省│
│ │ │81号文件发布 │劳动力市场条例》代替。 │
├─┼───────────┼─────────┼────────────────┤
│ │关于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991年9月8日河南省│被1997年11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
│ │到企业执行公务行为加强│人民政府豫政[1991]│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并公布的《河南│
│46│监督的暂行规定 │91号文件发布 │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1997年1月6│
│ │ │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发布的《│
│ │ │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 │ │ │代替。 │
├─┼───────────┼─────────┼────────────────┤
│ │河南省处理专利纠纷暂行│1992年3月23日河南 │被2001年10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
│ │办法 │省人民政府豫政文[1│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河南省│
│ │ │992]50号文件批复,│专利保护条例》代替。 │
│47│ │1992年4月20日省科 │ │
│ │ │委、省专利局豫科字│ │
│ │ │[1992]第99号文件发│ │
│ │ │布 │ │
├─┼───────────┼─────────┼────────────────┤
│ │河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992年5月9日河南省│被1995年11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48│ │人民政府豫政文[199│第21号发布的《河南省户外广告管理│
│ │ │2]97号文件批准发布│办法》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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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机动车辆运输保险│1992年5月18日河南 │主要内容与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 │
│49│暂行办法 │省人民政府豫政[199│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 │ │2]39号文件发布 │国保险法》不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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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生产经销假冒伪劣│1992年7月2日河南省│被1998年7月2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 │
│50│产品商品处罚规定 │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查处生产│
│ │ │布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明令废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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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奖励有突出贡献科│1993年1月3日河南省│被1996年3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 │
│51│技人员的若干规定 │人民政府豫政[1993]│政[1996]19号文件发布的《河南省人│
│ │ │2号文件发布 │民政府奖励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暂行│
│ │ │ │规定》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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